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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坚实守护者——本溪刑事执行检察团队

    07-21 21:45:00

    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是检察机关的传统职能,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等相关工作,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近三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391件,发出书面监督意见377件,回复率和整改率均达100%,各项工作稳居全省前列。


    科技赋能监督实效。本溪地区实现财产刑数据监督市域全覆盖,桓仁县检察院、平山区检察院、南芬区检察院联合技术部门创建、优化、应用模型,全面提升监督质效。溪湖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财产刑立案执行监督模型”成为辽宁省首个上架最高检平台的基层院模型,已成功办理监督案件41件,并被北京、河北等全国多地检察机关应用、发现线索并成案。


    深耕监管安全底线。推动依法规范适用“减假暂”制度,做实强制医疗执行检察,有力保障监管场所安全。本溪县检察院以“巡回检察+大数据模型”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因违反禁止令收监案及其他多起脱管收监案件,并连续荣获由最高检授予的第四、第五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


    刚柔并济传递温度。在社区矫正监督中,实行“日常+巡回”检察模式,确保“出得去、管得住”。明山区检察院根据社矫对象外出生产经营需求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开辟“生产经营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明确责任、运用信息化核查,获社矫对象赞誉“检察监督有温度”,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本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本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吴东

    ▲本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韩旭

    ▲本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王胜志

    ▲本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车玎玎

    ▲本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贺璐璐

    ▲本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书记员 崔志强

    ▲本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书记员 程传和

    ▲本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聘用制书记员 潘哲

    ▲本溪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团队

    ▲本溪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王冠楠

    ▲本溪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杨军洲

    ▲本溪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张铭硕

    ▲本溪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晓炎

    ▲本溪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书记员 刘旭辉

    ▲本溪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聘用制书记员 崔鑫

    ▲桓仁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团队

    ▲桓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金甲

    ▲桓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胡扬

    ▲桓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 栾春冬

    ▲桓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书记员 袁艺玮

    ▲平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团队

    ▲平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杨东升

    ▲平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王钟彬

    ▲平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文婷

    ▲平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书记员 贾天舒

    ▲平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书记员 马野

    ▲平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爽

    ▲平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工作人员 曾祥泽

    ▲溪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团队

    ▲溪湖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李新

    ▲溪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魏玮

    ▲溪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书记员 尹航

    ▲明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团队

    ▲明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赵春泉

    ▲明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 袁则

    ▲明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书记员 吴虹庚

    ▲明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内勤 方庆新

    ▲南芬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团队

    ▲南芬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衡力源

    ▲南芬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杜琳琳

    ▲南芬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书记员 孙洋


    下一步,本溪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职,以数字赋能监督,以创新破解难题,不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质效,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人的忠诚与担当,为平安本溪、法治本溪建设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