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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11-03 22:50:00

    锚定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目标

    本溪检察接续奋斗

    10月30日,本溪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擘画了中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提出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王树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赵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郝慧利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周鑫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浩月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忠伟

    ▲三级高级检察官 张春江

    ▲三级高级检察官 杜恩东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提升站位凝聚共识。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与新任务,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深化改革为动力、精细管理为抓手、科技强检为支撑、从严治检为保障,切实把全会部署转化为本溪检察具体实践。要聚焦履职服务大局。围绕“十五五”时期重点任务,立足本溪发展实际,找准检察服务切入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做优法律监督中践行使命担当。充分发挥“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枫帆”营商法治服务中心等品牌集成效应,以严厉打击犯罪筑牢平安基石,以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发展活力,以强化司法保护增进民生福祉。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牢“一切依法依规办”的本溪检察工作准则,自觉以“严、实、效”标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保障本溪检察工作高质效高质量发展。

    与会人员

    ▲办公室主任 王娜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科长 于美伟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黄熙钢

    ▲第一检察部主任 周丽侠

    ▲第三检察部主任 吴东

    ▲第四检察部主任 言东

    ▲第六检察部主任 唐殿彩

    ▲第七检察部主任 闫亚芹

    ▲综合业务部主任 刘红

    ▲计划财务装备科科长 丁利

    ▲司法警察支队教导员 王智博

    ▲办公室副主任 李英旭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白冰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张天姣

    ▲检务督察室副主任 时江楠

    ▲宣传教育科 王陆萍

    ▲检察技术信息科 兰欣泽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最高检、辽宁省检察院工作安排,自觉将本溪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紧扣本溪“1+10”赛道,以更加扎实的检察履职助力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在接续奋斗中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本溪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