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鲜明的理论特质,而且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有效路径,在推动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出磅礴实践伟力。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加快推进司法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进行探索实践,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人民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应深入挖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根本保证、目标追求、基本要求、实现途径和组织保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在司法领域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创新,为人民法院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引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思想旗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就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用以指导司法实践、推动法院工作,有效应对新问题新挑战,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科学理论体系,司法理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守正创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理论品格,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就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研究视域,推动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
三是推动司法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道路上责任重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就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十一个坚持”上狠下功夫,加快推进司法现代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人民法院的使命担当。推动司法现代化,人民法院应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司法实践问题,树牢“人民司法观”“公正司法观”等司法理念,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时时事事处处对标对表,全面检视改进法院工作,以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实践探索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因地制宜探索司法实践,稳步推进司法现代化,不折不扣地将“十一个坚持”落地落实。囿于研究能力有限,课题组重点对蚌埠法院、汕头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举措进行了全面对照检视,从政治建设、审判理念、服务大局、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维度梳理了人民法院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探索。
蚌埠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司法现代化和高质量司法,提出并实施“一个目标、五化建设、五年行动”总体发展规划,聚焦“全省领先、全国有位”发展目标,同步推进“党建标准化、审判专业化、执行规范化、管理一体化、队伍职业化”五化建设,先后部署开展“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形象”提升年专项行动,在立审执访各环节推进审判权运行、管理、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创新,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的实际问题,奋力谱写新时代司法现代化蚌埠篇章,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汕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政治建院、质效立院、精品兴院、改革强院、从严治院”工作思路,突出政治建设这一主线,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两项职能,狠抓案件质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打造“司法护侨”“法润少年”“法护青绿”“精品调研”四大品牌,努力以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答好司法工作时代答卷,以司法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创新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加快推进司法现代化是人民法院当前面临的重要时代命题。通过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主要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进行检视,以期对症下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一)审判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发展要求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学用脱节导致成效不明显的现象仍然存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仍需纵深推进,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落深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性有待持续提升,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仍需持续用力。个别干警宗旨意识树得还不够牢,“如我在诉”意识还需强化,审判质效与群众评价还存有偏差。
(二)审判机制还不能完全契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精神
立审执衔接还不够顺畅,法院内部信息共享、协调会商等机制还不够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还需完善,上下级法院业务指导方式相对单一,审判委员会会议、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类案同判运行机制还需完善。审判监督存在风险点,内部监督机制有待优化,外部监督效果欠佳。审判职能延伸不足,府院联动机制有待优化,配套机制尚不健全。司法建议适用范围泛化,综合类司法建议效果评价反馈机制仍需健全。
(三)审判体系还不能完全跟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
审判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审判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尚需完善,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在实践中存在偏差,实质解纷机制不够健全,对当事人引导不够,存在忽视释法说理、判后答疑、督促履行等问题。司法公开不够规范,影响司法效果与司法公信力。
(四)审判管理还不能完全符合司法规律
分类考核还需细化,考核评价机制尚待进一步优化。审判监督管理的预防职能、发现职能和及时纠错职能未能充分发挥。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人员构成、分类管理还不尽合理,干警的专业能力建设还有待加强。干警职业晋升空间路径有待优化。科技保障力度不足,数字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仍需推进,现代化管理手段运用依然比较薄弱。
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创新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加快推进新时代审判理念现代化
一是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审判理念现代化的根本,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坚持以党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原则,以强化理论武装为首要任务,以加强机关党建为有力抓手,以狠抓意识形态为重要保障,以审判文化建设为价值支撑,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使命。找准人民法院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职责定位,主动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布局,紧扣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美丽中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中心工作,强化司法政策供给,完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审判体制机制,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三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解纷体系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向往。四是以中华优秀传统司法文化为动能。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价值,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营养,赓续红色法治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审判理念、审判实践,促进法治和德治融合。
(二)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加快推进新时代审判机制现代化
一是健全现代化审判组织形式。主动适应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释放独任制改革效能,压实合议庭、审委会职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审判组织功能。二是健全现代化诉讼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协同健全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完善繁简分流识别、分类、转换的标准和程序。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和异地管辖改革。三是健全现代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促进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拓展“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加强跨部门执行联动。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衔接机制,健全执行和解和督促执行机制。四是健全现代化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督导落实、情况跟踪、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审和代表委员联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职能融合协同,加快推进新时代审判体系现代化
一是构建科学化机构职能体系。通过合理调配司法资源、优化司法管辖及职权配置、完善专业化审判组织、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更好适应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二是健全专业化司法审判体系。优化司法审判办案模式,健全完善“前端治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办案模式,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均衡发展。打造专业化审判格局,推进涉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类型案件审判职能融合,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实现“1+1+1>3”的更全面、更综合的治理效果。三是完善系统化司法责任体系。建立全流程司法审判监管体系,全面加强诉讼服务监督、审级职能监督、执行规范监督、信访办理监督。坚持放权与监管相统一,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压实全链条审判制约监督责任。完善全方位审判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法律统一适用监管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审判责任追究及法官履职保障制度,一体融合推进管住案、管住人、治好院。四是搭建数字化信息支撑体系。拓展数字技术司法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全国法院“一张网”,打造覆盖四级法院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人事、司法政务等各类数据的全量司法数据平台,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数据的功能和作用。
(四)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加快推进新时代审判管理现代化
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强化系统观念,建立收结案均衡动态管理、立审执破一体化高效衔接机制,优化案件审限管理,实现立审执信全链条全周期管理。压实上级法院监管责任,改进对下监督指导方式,向管理要效能、激发内生动力。二是完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量化指标体系,及时关注管理指标运行情况,摸清找准审判执行中具有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审判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司法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三是完善审判绩效管理体系。以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为导向,公平公正抓实全面考核、分类分级抓实全员考核、正向激励抓实全程考核,精简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考案”与“考人”的评价制度有机结合。四是完善审判管理保障体系。把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枢纽性服务支撑作用,推动各级人民法院各部门及全体干警自我管理、参与管理、共同管理,不断强化审判管理联动协调,促推以审判管理现代化为中心的审判工作现代化。
(主持人:高仁宝 万云峰;课题组成员:张倩 王铁民 李庆 卢刚 张星晨 陈小会 邓剑光 林洁明 沈启勇 林锦珣 丁学武 陈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