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哲学层面讲,政绩观既体现价值观,也体现发展观,价值观决定政绩的价值取向,发展观决定政绩的实现路径,二者辩证统一,共同构成政绩观的核心内涵。就人民法院而言,政绩观直接体现在“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个根本问题上。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审判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司法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时刻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引领人民法院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其中,服务大局体现司法的社会性,落脚到深入贯彻统筹发展和安全战略部署,以高质效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司法为民体现司法的人民性,落脚到推动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公正司法体现司法的法治性,落脚到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进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上“三性”统一归集于司法的政治性,就是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审判领域的生动实践,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要躬行服务大局之责,以高质效司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一方面,要当好发展大局的“服务者”,聚焦“十五五”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找准司法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外、破产、金融、数据权益保护等审判机制,加强司法政策和司法规则供给,并做好与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评估,着力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服务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另一方面,要当好安全稳定的“守护者”,聚焦“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大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参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功能和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参与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要紧盯执法办案领域风险点,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尽最大努力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要厚植为民造福之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人民至上的政绩导向,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核心遵循。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司法审判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最终要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检验。要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和“让群众评价”工作导向,既要办好关乎发展大局的大案要案,更要用心用情办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案小案背后都是人民,大案关乎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小案关乎具体群众的合法权益,二者有机统一,不能割裂开来。要健全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深化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数字化、适老化建设。要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认真开展不立案整治和执行案款、胜诉诉讼费清理等工作,严格终本案件管理,坚决纠治不立案、拖延立案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行为。要用好“12368”诉服热线等人民群众联系法院的重要窗口,将投诉问题办理纳入“有信必复”机制,严格核查界定“无理”投诉。构建全面、全员、全程防范化解格局,推动信访矛盾实质化解,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三要夯实公正司法之基,以实干实绩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必须以公正司法为基石,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切实守牢守好最后这道防线。要认真落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原则,遵循司法规律,严格依法办案,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要坚持“以一审为中心”,强化当庭宣判、判后释明、服判息诉工作,做实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要严格发回重审案件审批程序,强化上级法院审级纠错功能,加强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防止“程序空转”。要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检验政绩观的重要标准,坚持“用数据说话、以数据决策”,深化数据会商、质量评查、案件阅核、均衡结案等工作,坚决防止数据造假、数据注水、数据美容等“反管理”行为,以科学有效的审判管理创造实实在在的审判业绩。要围绕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数智法院建设,深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人员管理等各领域改革,推动大数据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要注重创造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持续推进脱薄帮扶、业务精品成果培育、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审判业务专家培养等工作,大力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队伍结构,提升司法能力,夯实人民法院发展根基。
四要弘扬真抓实干之风,营造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的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人民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在真抓实干上见真章,推动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在人民法院蔚然成风。要把增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把党章党规党纪挺在前面,坚持按原则办事、依规依纪用权,在公私利益上划清界限、在权责边界上筑牢底线。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前置程序,切实发挥党组会议的议事决策作用。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干部考察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优化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健全完善差异化考核指标,加大群众满意度、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评价主体地位。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对确定的工作任务、部署的改革举措、制定的制度机制,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决纠治好人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懒官、庸官作为重点,推动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督部门监管责任、部门负责人日常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一案双查”,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上下联动、真管真严、敢抓敢管氛围,以风清气正涵养政治生态、激发奋进力量。
(作者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