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检察院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清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聚焦本溪“1+10”赛道总路径,2025年以来,溪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溪湖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战略部署,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一体抓实打击、保护和预防,以检察作为持续厚植发展“沃土”,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坚持“三个善于”
确保履职办案高质高效
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溪湖区科技型企业、生物医药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司法保护,精耕刑事检察“责任田”,办理涉企犯罪案件22件,提起公诉40人,着力保障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溪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的过程中,查明相关犯罪分子在没有获得某科技公司A公司任何许可、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盗版”该公司旗下一款网络游戏,并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引流客户群体获得非法收益。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固定关键电子证据,精研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公安机关研讨会商,靶向审查资金流水,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程序关。同时,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支持A公司民事损害赔偿请求,积极促成退赃退赔,推动双方和解,确保受侵害企业有效挽回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以司法保护全面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坚持问题导向
持续传递司法“温度”
秉持“应追尽追”理念,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流程、各环节,建立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精准打击+释法说理+追赃挽损”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挽回企业损失,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00余万元,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第二检察部召开联席会议
溪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资源型企业铁矿石被盗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员工和社会人员相互勾结、串通一气,侵占企业大量用于生产的矿石,给企业经营生产带来严重危害。承办检察官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以释法说理精准化和审查办案精细化为抓手,向犯罪嫌疑人阐述其侵占行为的危害性和积极退赔对其量刑建议的影响,打通退赃、退赔“关节”,督促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共计49.6万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避免“不刑不罚”
做实守护营商“最后一公里”
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对接,充分发挥行刑反向衔接监督职能作用,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提出检察意见、构建协作机制、开展企业回访,共办理涉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件,有效避免“一诉了之”“不刑不罚”。

▲第三检察部召开联席会议
溪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企业财物案件的过程中,刑事检察部门对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依托“一体化”履职,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认定2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为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由“接住”向“接好”转变,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机关深化沟通,明确处罚意见、反馈时效等内容并达成一致意见,协同开辟“简案”快速移送行政处罚通道,压缩办案流程周期。同时,主动联系回访受侵害企业,提出完善内部安保、强化重点区域防护等意见建议,做实末端治理、源头预防。

▲行政检察干警研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坚持精准“把脉”
写好服务发展“后半篇文章”
持续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网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组织“进企业”“进社区”普法宣传4次。针对相关企业和部分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依托“知识产权宣传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向企业和群众普及知识,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走进高新区大学城开展宣传,着力守护“智慧”与“创新”。

▲检察官开展普法宣传
“检察院不仅帮助我们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主动回访,协助优化制度、强化管理,时时体现着对企业发展的关心、关怀”。在开展被侵害企业电话回访时,企业负责人由衷说道。溪湖区检察院为落实落细涉企案件综合履职、延伸履职,依托本溪市检察院“枫帆”营商法治服务中心,积极对接企业问需问计,开展“订单式”“定制化”的“法治体检”,定位经营风险点,向企业提出优化流程监管、组织犯罪预防警示和加强员工法治教育等建议,为企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防火墙”。

▲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秉法促发展,持正保平安。1月4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开局谋篇、纲举目张,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下一步,溪湖区检察院将坚定不移地在溪湖区委和本溪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务实举措、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以法治之力护航营商发展行稳致远。